序号
字段名
中文名称
类 型
备 注
1
CF_WSH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农(渔政) 罚[2017] 2 号
2
CF_CFMC
处罚名称
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案
3
CF_CFLB1
处罚类别1
没收1.5公斤野生鱼并现场放生;
没收禁用渔具;
3、罚款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CF_CFLB2
处罚类别2
4
CF_SY
处罚事由
当事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非法捕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之规定,执法机关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中如下两条:1、在禁渔期捕捞;2、使用国家禁用绝户网工具。构成了违法行为。
5
CF_YJ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本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6
CF_XDR_MC
行政相对人名称
焦维涔
7
CF_XDR_SHXYM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
CF_XDR_ZDM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9
CF_XDR_GSDJ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0
CF_XDR_SWDJ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1
CF_XDR_SFZ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12
CF_FR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13
CF_JG
处罚结果
1、查获当日对渔获物进行了放生处理处理。
2、对绝户网进行没收。
3、处行政罚款500元。
4、当事人2017年5月16日将罚款人民币500元,交至中国工商银行广元市分行。
14
CF_JDRQ
处罚决定日期
2017年5月16日
15
CF_XZJG
处罚机关
广元市水产渔政管理站
16
CF_ZT
当前状态
17
DFBM
地方编码
18
SJC
数据更新时间戳
19
BZ
...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