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函〔2017〕471号 广元市农业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农业行业“平安40天”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区农业局、旺苍县农机局、朝天区蚕业局、广元经开区农工办,局属相关单位: 按照中共广元市委办、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40天平安行动”的通知》(广委办函[2017]129号)要求,现将《广元市农业行业“40天平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广元市农业局平安40天安全专项行动检查表 2.广元市农业局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组分组名单 广元市农业局 2017年10月10日 广元市农业行业“平安40天”安全生产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厅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党的十九大和秋季农业生产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广安委[2017]15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农业行业开展“平安40天”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总体要求为指引,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三个下降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工作目标,为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和保障秋季农业生产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行动时间:从即日起到2017年11月10日。 三、工作范围 全市各县区农业行业领域,各类农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四、工作重点 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工作要求,各县区农业(农机)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整治以下工作内容,同时对照附件1进行检查。 (一)落实大检查工作责任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自查自改等。 (二)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情况。是否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 (三)强化安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是否对国务院、省、市等历次安全巡查、督查、自查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是否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开展屠宰企业全面“体检”(液氨制冷、锅炉、生产线等),拖拉机(变型)、渔船、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危化品、粉尘作业(饲料企业)、农业园区、农场、农药、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等。 (五)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是否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汛期带班值守安排,雨情水情灾情预测预报预警、救灾物资储备等情况。 (六)严肃追责问责情况。是否对大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以及重大隐患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等。 五、组织方式 本次专项行动结合全市安全大检查工作一并进行,由县区和相关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市农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见附件2)将于10月下旬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检查2-3个基层单位或企业,县区局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督促有关工作。各县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三个必须”和属地负责原则,坚持协同参与、联合作战,形成各领域监管合力。局属相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部署、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并督促各县区落实相关任务、细化目标、分解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级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和隐患典型案例,起到曝光一批警示一片的作用。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逗硬实施责任倒查制度,对行动部署不到位、工作不到位和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领域,要约谈问责,涉及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调查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级部门要强化工作信息收集,按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信息不按时报送的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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